串燒撞車的責任問題,如何釐定,是個複雜的問題。一宗串燒撞車意外,裡面有機會衍生幾宗交通意外,可能未必是同一單意外;假如意外發生當時你是頭車,後面有第二部車撞向你,亦有機會是第二部車已停低,被第三架車因收制不及而撞落第二架車,而推到第二架部車撞落你部車(所謂「推撞」)。所以在每宗串燒連環相撞交通意外中,責任問題要調查得清清楚楚,才不會告漏人或者告錯人。

多車連環相撞民事索償

最常見交通意外罪行:#不小心駕駛

駕駛時加倍留神,意外是可以避免的。導致交通意外原因大致有下幾種:

  • 行車時太貼近前面車輛
  • 不留心駕駛
  • 超速駕駛
  • 不小心轉換行車線
  • 不當或不合法轉向

追撞

所謂追撞,即是第一輛車煞掣後,後方車輛煞掣不及而撞擊前車。一般來說後車與前車應該保持一定距離,否則,當前車突然停車時便有機會出現追撞意外。在通常情況下,發生追撞的後車會較容易被視為違法。假設有四輛車 A、B、C、D,在追撞的情況下,就是:

A 停下了,B 煞不住追撞 A,C 煞不住追撞 B,D 煞不住追撞 C。

推撞

而推撞,即是車輛本身處於靜止狀態,唯遭到後方車輛撞擊,導致往前撞擊前車。同樣沿用四輛車 A、B、C、D的例子:

A 停下了,B 停下了,C 停下了,但後面的 D 車煞掣不及,推撞 C,導致 C 推撞 B,B 又推撞 A。

交通意外賠償追討

無論是一般車禍,抑或牽涉多輛汽車的連環相撞,俗稱「串燒車禍」,每當交通意外後,車主們對於責任誰屬有所爭拗,無法和解「私了」,一律都會交由警方作出調查和法庭判決,決定最終責任誰屬。被撞的車主就可以根據法庭判決向肇事車主要求賠償。

警方開始調查後有半年起訴期,警方必須在這段期間內,發出擬控告通知書,作出起訴。有了擬控告通知書,便明確責任屬於哪一方,到時候,便可以循民事索償向那一方索償。

車禍後Claim保險要注意事情

撞車受傷必須睇醫生

一般正常情況下,發生意外後,必須在24-48小時內去睇醫生,鑒於疫情關係,可能醫院服務時間有變,又或者怕染疫,所以第三至四日才去睇醫生,亦無可口非。很多時候,在發生意外後當刻並沒有感到不適,第二日開始,傷勢才顯示出來,所以遲了一兩日去睇醫生並沒有太大問題。但必須記得,見醫生時,要清楚告訴醫生是因為發生交通意外而受傷,醫生才會記錄低你曾經發生交通意外而導致。否則的話,便有機會出現灰色地帶而導致權益受損

什麼叫踢保?意思指對方保險公司有機會指控索償方,由於其他事故而引致今次意外受傷。因此,未完成醫生建議的治療過程,盡量不要中斷病假,對案件進行索償,絕對保障你的權益。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俗稱「不論過失補償」或「車手獎」),旨在為向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只要傷者是香港居民,遭遇交通意外受傷而得到3日病假或以上,並已向警察報案,受傷市民都可以在意外後的6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申請TAVA補償,這項服務無需任何費用。

車手獎申請資格及下載表格

申請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不會影響民事索償。市民在民事索償取得賠償金後,是需要將「車手獎」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因此,「車手獎」應視為給傷者的一筆應急錢,以解即時的經濟困難。傷者應得的賠償,主要還是來自民事索償後來自第三者保險公司的賠償。過去的經驗,賠償金額視乎傷勢,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會高於TAVAS的援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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