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律師免費計算賠償項目

法庭是否一定接納所有索償項目

一宗2019年區域法院 XXX/2019民事案,原告人被法庭質疑供詞可信性,最終裁定原告人只獲其中兩項賠償,並引用案例對賠償額作上限。

無論遇上工傷、交通,抑或因疏忽而導致的疾病或傷害,由於當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環境因素,以及在索償過程當中將會遇到很多從未處理過的程序及法律責任。透過免費資訊及計算評估,市民更容易作出最合適的處理方決定。

自2019以來,已有超過兩千位市民透過我們搜尋律師,並成功為超過三百位市民完成免費配對本港執業律師,並成功追討合理賠償。

作為第三方中立的渠道,旨在為市民大眾提供一個簡單實際的平台,配對經驗豐富的律師,從而節省時間自己在網上搜尋,亦可避免不愉快的法律諮詢體驗;

#索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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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意外傷亡賠償

工傷疏忽

僱員如在僱用期間因工作遭遇意外而致受傷,僱主是有責任支付補償及須向勞工處處長於14天內呈報,而死亡個案就須於7天內呈報。僱主如沒有合理原因逾期或未有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工傷事件,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交通意外

如果交通意外是因為當中一位涉事司機的疏忽,傷者或死者的家屬可能可以向相關司機、他們的第三者保險公司、以及僱用他們的公司索償(如司機當時在工作或者乘搭由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

法律原則-意外傷亡索償

一般情況市民在意外中受傷,例如交通意中,很多時候是因為駕車司機未有提供盡駕車的安全的責任而引致,因此受傷苦主或死者家人可提出疏忽索償。
証明疏忽的原則有3項:

  1. 車主及司機對於其有照顧責任;
  2. 車主及司機(是司機的代理人)未盡其責任(例如違反交通指示);及
  3. 傷者或死者家人因此蒙受損失。

普通法人身傷亡賠償包括以下項目:

  • 痛楚、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賠償
  • 意外後至審訊前之收入損失及強積金損失(例如:薪金X病假日數X強積金)
  • 將來收入捐失及強積金損失
  • 喪失謀生能力
  • 未來醫療支出
  • 專項損害賠償(例如:維修汽車費用、醫療用品及開支、交通費用、營養食品等)
  • 照顧者引致的開支
  • 利息
  • 訟費

工傷賠償/疏忽索償的分別

受傷僱員若果已經獲得工傷賠償,仍可以再向僱主或第三方提出疏忽索償嘅。嚴格來說,雖然索償所牽涉的是同一件意外,但工傷賠償與疏忽索償是兩種不同的索償。若工傷事件是牽涉到第三者(包括僱主、管工、工友、工具生產商等)的錯誤和疏忽導致,傷者有權在已獲得工傷賠償的情況下,再向相關人士追討疏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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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我們是由多年從事意外賠償案件的法律顧問組成,目的旨在透過簡單的中立平台,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途徑,在作出決定前,更容易清楚地明白自身的權益及風險。很多過往的案件中,大部分市民都沒有法律經驗的朋友,只能透過在網上搜尋,很難獲得基本的資訊。

與經驗團隊及律師對話

為保障市民的權益,在未獲得法律意見之前,毋需急於提出索賠要求或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需要,我們亦可轉介經驗豐富的律師,提供所需法律服務,以及程序上的專業意見,以確保您獲得公平合理賠償。最後是否選擇聘用律師,完全屬你的個人選擇,由你決定,毋需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