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索償
交通意外賠償責任
成功庭外和解的案件,通常在一般輕微意外案件,例如車身撞花、撞凹或平價零件損毀更換等,不涉及有人傷亡的交通意外個案。工作期間遇上交通意外,應該向僱主抑或向對方司機追討賠償?可否申請俗稱車手獎的社會福利署的不論過失援助?
如果是因為當中一位涉事司機的疏忽,傷者或死者的家屬可能可以向相關司機、他們的第三者保險公司、以及僱用他們的公司索償(如司機當時在工作或者乘搭由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
第三者保險索償流程指南
撞車後點樣CLAIM保險
車手獎文件及申請程序
交通意外賠償項目
民事索償程序
正式入稟法庭展開民事索償之前,必須先以法庭認可的書信形式向對方(包括車主、保險公司)發出申索信。對方須要在發信後一個月內作出有建設的回覆,並須在隨後的3個月期間進行建設性的商討,及互相披露相關法律責任及賠償項目問題的資料和文件。對方如果沒有在發信後1個月回覆或在回覆後3個月仍未能就案件達成和解,申索人則可正式入稟法庭開展申索程序。
撞車報警/報保險注意事項
一般情況下,如果:
- 車禍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 有人命或動物傷亡或者
- 牽涉大額保險賠償(超過$15,000)
就需要警方作為獨立第三者調查,決定哪一方須為事故負責。警察到達現場後,會紀錄雙方的聯絡資料及進行現場搜證等,雙方司機會各自取得報案編號;在意外當日計起一個月內,警方會要求肇事司機到警署落口供,意外雙方當事人會分別落口供,不會有機會碰面。
大多數個案都會向其中一方提出起訴。警方會按照意外情況,起訴涉及交通意外的人士,向所有涉事單位發出「擬控告通知書」,法庭會發出傳票安排上庭,並判決定意外責任誰屬;收到通知的司機,要到法庭應訊。
投保人在索償程序期間,如果需要續保,保單的無索償折扣(NCD)通常都會被暫時扣除。一般情況下,當對方的保險公司解決了事故責任的爭議後,無索償折扣與多付的保費都可以退還投保人。
撞車常見賠償項目
- 財物損失(車輛維修及其他物品)
- 醫療及復康費用
- PSLA(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
- 交通意外後的收入損失
常見車禍賠償解決途徑
- 雙方共識和解賠償金額;或
- 調解;或
- 由法院裁決
如果係由第三者引起或因公司疏忽而引致,市民可以根據法例,向對方申索賠償。當透過法律程序追討意外賠償,首要問題就是交通意外律師費方面的預算。
車手獎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坊間俗稱「不論過失賠償」或「車手獎」),目的為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並非補償所有損失)。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
TAVA Scheme是由社署負責執行,提供殮葬、死亡、傷殘、臨時生活等補助,額度或可高達數十萬元或以上。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申請或獲得TAVAS補償金不會影響民事索償,但要注意,在民事索償取得賠償金後,需要將TAVAS賠償全額歸還社會福利署。傷者所受的一切損失,主要還是來自民事索償後來自第三者保險公司的賠償。
申請車手獎條件
- 該宗意外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因該意外受傷,而傷勢令受害人留醫不少於三天;或由註冊醫生證明需要病假不少於三天;
- TAVAS之申請在意外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
- 在意外發生時,並無違反逗留期限的合法香港居民
車手獎計算及援助限額
TAVAS申請辦法
填妥表格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申請人將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
- 郵寄或直接遞交;
- 傳真;或
- 電子郵件或網上表格
参考資訊:交通意外索償網
提交查詢前應注意甚麼
香港索償100並非律師樓。如查詢需要律師協助,當值同事會按案件類型、涉及的法律範疇及合作律師樓的實際承辦安排,向查詢人士說明擬轉交的律師樓。取得同意後,相關資料才會轉交該律師樓作進一步聯絡及考慮是否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