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傷亡索償案件

(Personal Injury Claim)

人身傷害索償是其中一種民事索償

工傷(包括工業意外)、交通意外或醫療疏忽等,因第三方疏忽而導致意外發生,並因此而導致身體受傷,該傷者或其家人就有權向疏忽一方作出「人身傷亡索償」(民事索償 的一種)。

#僱員保障常見問題

工傷僱員需知工傷的定義判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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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傷應該點做?索償抑或和解?

僱員如在僱用期間因工作遭遇意外而致受傷,僱主是有責任支付補償及須向勞工處處長於14天內呈報,而死亡個案就須於7天內呈報。僱主如沒有合理原因逾期或未有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工傷事件,或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

如果工傷輕微⻣裂工傷判傷可賠幾多?老闆和解?

要視孚工傷骨裂情況有幾嚴重;如果只係無關痛癢嘅位置骨裂,可以好快康復唔影響生活,都可以考慮;但是,如果骨裂的部位係影響到之後嘅生活,例如手腳,例如手指腳指,這些位置康復之後都手尾長,咁就要好好考慮清楚啦。

普通法人身傷亡賠償有哪些途徑解決?

  • 雙方共識和解賠償金額;或
  • 調解;或
  • 由法院裁決

同時,如果係由第三者引起或因公司疏忽而引致,工傷的僱員可以根據法例向對方申索賠償。當透過法律程序追討意外賠償,常見問題首要就是律師費方面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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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疏忽意外

工業意外的申報流程

開工時,如果因為意外而受傷(無論是否在公司範圍),都要盡快向公司報告,並馬上到註冊西醫或政府公立醫院檢查治理(如實說出受傷原因及經過,實話實說亦不應跨大),取回正本醫生收據及病假紙,按照香港法律,僱主需要在14天內呈報勞工處。

工傷的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一般定義為「工傷」的情況,可以簡單分為兩類:

  • 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工傷意外);或
  • 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例如:慢性勞損疾病或慢性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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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判傷

判傷是勞工處「工傷及病假跟進」的其中一項工作,由「僱員補償 ( 普通評估 ) 委員會」(「評估委員會」)負責。勞工處職業醫學組審閱及記錄受傷僱員的工傷病假紙,並了解其康復進程。如有需要,該組會安排受傷僱員接受判傷。

如果受傷僱員嘅工傷病假不唔超過七日,以及沒有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主只要根《僱員補償條例》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並按法例規定依時發放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受傷僱員在這情況底下,亦毋須去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若果僱傭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評估證明書」( 表格 7) 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通知對方。
評估委員會在完成覆檢後會簽發「覆檢評估證明書」。到時候,若任何一方反對覆檢結果,須要在「覆檢評估證明書」發出後 6 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判傷程序

  1. 主診醫生預約判傷日期和時間
  2. 收到判傷日期後立即通知僱主
  3. 帶備所有文件(包括判傷通知書、醫療文件和所有病假紙副本)
  4. 約兩星期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

如勞僱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就要在收到判傷結果的14天內提出反對。

工傷僱員須知

⚠️ 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遇上意外受傷,應立即通知其他同事及老閣。

⚠️ 馬上到政府醫院或註冊西醫接受檢驗及治療

⚠️ 切記按照醫生吩咐依時覆診、判傷

⚠️ 保存醫療證明書及病假紙副本,正本盡快交給僱主(這是將來進行保險索償的重要文件)。

⚠️ 任何情況下切勿向勞工處或任何政府部門講假口供(尤其資方提出要求);如果有懷疑應立即向專業人士求助

⚠️ 僱員有權拒絕簽署任何保險公司的文件或接受保險公司或公證行的調查。

⚠️ 小心審閱協議書上呈報的薪金是否準備,以免免影響日後的賠償計算

⚠️ 追討僱員賠償,必須於意外發生後24個月內申請。

⚠️ 如果意外是因工作中過程中因疏忽而導致,你可能有權追討疏忽賠償。

⚠️ 如須進行法律訴訟,先了解有關的權益及程序,以保障自己作出最好的處理方法。

以下幾種情況一般都會提出訴訟

  1. 病假超過兩年 – 《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需於兩年內完結,假如傷勢嚴重、或需排期動手術,致使病假超過兩年,則必須開展法律程序。
  2. 僱主未有支付所有賠償
  3. 僱員不滿意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判傷)金額 – 判傷後,僱員將收到「評估證明書」,反對補償評估結果的話必須在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並將反對書副本送交僱主。勞工處處長在收到反對書後會審核有關的評估結果,並給僱主及僱員簽發「覆檢補償評估證明書」。假如僱主不滿覆檢結果,須在證明書發出後 6 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4. 循疏忽追討賠償 – 《僱員補償條例》之下的賠償並不處理意外發生的「責任誰屬」問題,只要僱員符合補償條件(詳見《僱員補償條例》簡介之一),僱員可視乎情況以僱主疏忽導致意外入禀法庭。

關於我們

為什麼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我們是由多年從事意外賠償案件的法律顧問組成,目的旨在透過簡單的平台,免費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途徑,在作出決定前,更容易地先了解及認識自身的權益及風險。很多過往的案件中,大部分市民都沒有法律經驗的朋友,只能透過在網上搜尋,很難獲得基本的資訊。

中立的經驗團隊及律師對話

為保障市民的權益,在未獲得法律意見之前,毋需急於提出索賠要求或放棄要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需要,我們亦可轉介經驗豐富的律師,提供所需法律服務,以及程序上的專業意見,以確保您獲得公平合理賠償。最後是否選擇聘用律師,完全屬你的個人選擇,由你決定,毋需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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